积极准备 做好新形式下的医学鉴定 ——2021年全国医鉴工作培训班在南宁召开
     来源:广西医学会 发布时间:2021-04-20 浏览次数:20533次

积极准备 做好新形式下的医学鉴定——2021年全国医鉴工作培训班在南宁召开

 

为贯彻落实国家卫健委的有关通知精神,推动医学会系统进一步做好鉴定相关工作,中华医学会医疗事故技术鉴定办公室于2021年4月1日在广西南宁召开了省级医鉴工作培训会。会议邀请了司法鉴定科学研究院夏文涛研究员、广西壮族自治区卫健委疾控处蓝文展副处长进行授课,来自全国31个省级医学会、广西10个地市级医学会的医鉴办负责人及工作人员参加了培训。中华医学会副秘书长王大方、广西医学会秘书长许建荣出席会议,开幕式由中华医学会医鉴办主任李国红主持。

王大方副秘书长在开幕式上讲话指出,医鉴工作今年有两项重点工作,一项是新冠病毒疫苗的预防接种鉴定工作,一项是全面推进医疗损害鉴定工作。各地医学会要树立高度的政治责任感,提升政治敏锐性,深刻理解新冠疫苗接种工作的重要意义,加强学习,把握政策。《医疗纠纷预防和处理条例》授权医学会可以开展医疗损害鉴定工作,为医学会的鉴定工作打开了新局面,也迎来了新挑战。根据《国家卫生健康委关于加强医疗损害鉴定管理工作的通知》的要求,中华医学会制定了《医学会医疗损害鉴定规则》,与医疗事故技术鉴定进行了有机衔接。可以说,《鉴定规则》是全面开展医疗损害鉴定落实《医疗纠纷预防和处理条例》的具体举措,是医学会开展医疗损害鉴定的基础性文件。《鉴定规则》的出台对规范医学会鉴定工作,提升鉴定质量有重要的现实意义。鉴定质量是鉴定的生命线,各地医学会要将以往鉴定积累的好方法和好做法传承下来,做好专家服务,建立适应新冠病毒疫苗预防接种异常反应鉴定和医疗损害鉴定的工作机制,在保证鉴定质量、提高鉴定书书写质量上下足功夫,在维护鉴定公信力方面形成合力。

培训会上,广西壮族自治区卫健委疾控处蓝文展副处长着重介绍了广西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形势及新冠病毒疫苗接种工作,司法鉴定科学研究院夏文涛研究员从人身损害误工期、护理期、营养期评定规范以及人身损害护理依赖程度评定等方面,进行医疗损害鉴定中“三期”鉴定专题讲座。

广西医学会医鉴办主任黄波夫、江苏省医学会医学鉴定中心主任蒋士浩、吉林省医学会医鉴办主任文立平,分别从医鉴工作十五年体会、医疗损害鉴定专家库管理办法、积极推进医疗损害鉴定的准备等方面,进行了专题交流和分享。中华医学会医鉴办齐瑞瑞对医疗损害鉴定意见书的格式与要求进行了解析。辽宁、湖北、浙江、云南医学会等医鉴工作代表分别从医疗损害鉴定实践经验、开展医疗损害鉴定遇到的困难、医鉴专家及工作人员培训等方面进行了交流。

最后,李国红主任在总结时指出,要提高政治站位,做好新形势下预防接种异常反应鉴定工作,同时要根据国家卫健委《关于加强医疗损害鉴定管理工作的通知》要求,积极开展医疗损害鉴定工作。结合工作需要建立专家库,更好地组织专家服务鉴定工作,持续推进医疗损害鉴定工作制度化、专业化,为维护医患双方合法权益、促进医学发展等方面做出更大的贡献。


王大方副秘书长讲话

培训会现场


                   /文  广西医学会医疗事故技术鉴定工作办公室